受苏州市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对苏州市易通信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80%股权(国有)实施公开转让,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及所在企业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转让的标的是,苏州市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苏州市易通信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80%股权(国有)。
苏州市易通信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3日,公司位于苏州市十梓街566,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公司性质为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信息工程建设监理、信息工程和信息系统咨询、信息工程和信息系统技术服务。
经江苏仁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截止2009年9月30日,苏州市易通信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00.21万元,负债为1.70万元,净资产为298.52万元。本次转让的80%股权(国有)对应的评估价值为238.82万元。转让参考价格为250万元。
二、公开转让公告期限:
2009年12月2日—2009年12月29日
三、报名期限:
2009年12月23日—2009年12月29日(每天9:00—16:00,不含双休日及国定假日)。
报名地点在苏州市胥江路471号苏州产权交易所交易一部。
(注: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人。)
四、参与本次股权转让的竞买意向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确定买方后,由买方与苏州市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买方应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将股权转让款一次性支付。
5、本次评估基准日后至标的股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期间的损益由买受方按照其受让的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
竞买人须提交相应材料,法人包括:《竞买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章程、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竞买人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人代表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和《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竞买人基本情况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五、说明事项:
本次公开转让成交后,转让双方需按江苏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向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鉴证费)。
六、苏州产权交易所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市胥江路471号三楼,邮编:215002
电话:0512-68152091、68155132
传真:68221604、68152091
联系人:鲍小姐、张先生、赵先生
附
发布单位:苏州产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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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苏州市易通信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80%股权公开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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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SCJ2009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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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批准
情况 |
苏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苏国资产【2009】5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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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09年12月2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09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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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苏州市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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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苏州市易通信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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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
国有绝对控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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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号码 |
320500000007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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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30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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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立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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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苏州市十梓街252号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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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信息工程建设监理、信息工程和信息系统咨询、信息工程和信息系统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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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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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信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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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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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苏州市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80%;苏州市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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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情况 |
资产总额(万元) |
2990196.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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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万元) |
297324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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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5718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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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
52274.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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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净利润(万元) |
52274.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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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仁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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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仁评报字(2009)第1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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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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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09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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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300.21 |
净资产:29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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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38.8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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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
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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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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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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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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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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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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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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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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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要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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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参考
价格 |
人民币2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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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参与本次股权转让的竞买意向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确定买方后,由买方与苏州市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买方应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将股权转让款一次性支付。
3、本次评估基准日后至标的股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期间的损益由买受方按照其受让的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
4、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竞买意向人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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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审计报告(立信苏会专字[2009]071号);2、评估报告(苏仁评报字(2009)第199号);3、评估备案表(苏评[2009]017号)4、“关于对公开转让所持苏州市易通信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请示”;5、“关于对苏州市易通信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6、苏州市易通信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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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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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鲍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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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12-68152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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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512-58152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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